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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一、跟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跟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

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特别提醒:超过一个月未签订的,劳动者可自用工之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

2、对劳动者年龄的审查。

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明确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童工。用人单位可以在招录劳动者时要求其提供身份证、学历、就业情况、工作经历、职业技能等相关证明文件,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招用了不适格的劳动者,可能会被追究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3、不聘用与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在录用员工时应注意询问并审查该员工与原单位已终止劳动关系的凭证,通常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协议或证明的形式体现。《劳动合同法》第91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审查录用的高层管理人员、高科技人才是否与原单位签订有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审查其所提供的重要信息是否有侵犯他人商业秘密之嫌。

5、不得收取押金。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等。

6、试用期。

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7、工资标准。

工资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标准的80%。

8、合同期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一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法定可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而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企业未签合同有何法律后果是什么?

用人单位有用工行为即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签订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这表明超过一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11个月的两倍工资;满一年后,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两种法律后果同时适用。但支付两倍工资的时间不是一直支付至实际订立合同时止,而是到法律拟定的事实即“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止,换句话说即最多支付11个月的二倍工资。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劳动者因为法学知识欠缺,不知道如何来保护自己的权益,那么在签订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的时候,最好要找一个专业的人士来进行审查,对于劳动合同的内容来进行审查,比如说关于劳动报酬,劳动期间以及工作的一些情况,都需要仔细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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