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管理律师解答

收购要约的期限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收购要约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