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

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

刑事犯罪是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并且这种反映表现的领域和强度,与一个国家社会变革的深度和广度密切相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现代犯罪的类型有很多种,刑法中对于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类型都进行了相应的分类,刑事犯罪的种类很复杂。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如何认定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

由于在共同犯罪中,行为人成立犯罪中止,要承担的义务要大大高于单独犯罪的中止犯,因此,对于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笔者认为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分析。在简单共同犯罪中,即各人都是实行犯,没有明确的分工。这种情况下,一人决定中止犯罪以后,积极地劝其他人也放弃实施犯罪,其他人接受了劝告,则全案认定犯罪中止;如果其他共犯不愿意中止,中止者采取了有效措施防止了危害结果的发生,对中止者可成立中止,其他共犯属于犯罪未遂;如果中止者仅仅自己停止犯罪,而未能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由于缺乏中止成立的有效性条件,不能成立犯罪中止;如果中止者放弃了犯罪,并且使自己的行为与整体的共同犯罪行为解体,即主观上切断与其他共犯之间的共同故意联系,并使其他共犯都已知道这一事实,客观上抵消自己的先前行为对共同行为所起的合力作用,使之消除对犯罪形成既遂的原因力。那么即使后来发生了危害结果,对中止者仍然可以成立犯罪中止。在复杂共同犯罪中,各共犯间有明确的分工。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存在教唆犯旦恭测枷爻磺诧委超莲和实行犯的场合,如果教唆犯完成教唆后,实行犯中止其犯罪的,则实行犯成立犯罪中止,教唆犯成立犯罪未遂。2、存在帮助犯和实行犯的场合,如果实行犯中止,帮助犯不知道的,则对帮助犯可作犯罪预备处理。3、教唆犯要成立犯罪中止,不仅要求其本人放弃意图,而且要求其打消被教唆者的犯罪意图,制止被教唆者的犯罪预备行为或实行行为,或者有效阻止被教唆者的实行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结果。帮助犯成立犯罪中止的条件也大体相同。4、对于组织犯,成立犯罪中止不仅要求组织犯本人放弃犯罪故意和犯罪行为,而且要求其解散犯罪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