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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外就医的程序有哪些

保外就医的程序有哪些
保外就医的程序有哪些
1、由所在分监区全体警察评议通过,报监区审核。
2、监区同意后,填写《病残鉴定委托书》送鉴定医院进行鉴定,由鉴定医师填写《病残鉴定书》,再送报监狱刑罚执行科进行初审。
3、刑罚执行科组织刑罚执行委(包括法医和检察院)员会进行合议,认为符合条件的,填写《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审查合议审批表》
4、通知家属取保,填写《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取保书》,并经具保人所在地公安机关审查同意。
5、报省监狱生活卫生处、刑罚执行处(狱政管理处)审查,由监狱审批。
6、宣读《暂予监外执行犯守则》、《暂予监外执行具保人须知》,由服刑人员和具保人签名。
7、《填写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报道证》,予以监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