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反不正当竞争的条例是什么 普法法律网 法律 2.87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修订第七条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假冒注册商标行为:(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二)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第八条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与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这就是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修订的条款。 TAG标签:条例 重庆 反不正当竞争 涉外专长 正当竞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