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行为代理 普法法律网 法律 2.12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身份行为可以代理吗不能,具有人身性质的民事行为不能代理。如设立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等。一般情况下,所有的民事法律行为,都可以代理。 《民法通则》第63条第3款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TAG标签:收养赡养 收养 婚姻家庭 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