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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处理费用怎么分配

交通事故的处理费用怎么分配
交通事故的处理费用怎么分配
1、交通事故处理费用费用由事故责任人按照责任大小共同承担。处理轻微交通事故、一般交通事故不收费。重大事故负全部责任的要承担800元,负主要责任的600元,负同等责任的400元,负次要责任的200元。特大事故负全部责任的要承担1000元,负主要责任的700元,负同等责任的500元,负次要责任的300元。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收费暂行管理办法》作了明确的规定:
凡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重大和特大事故,结案时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向负责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缴纳交通事故处理费。处理轻微事故、一般事故不收费。
3、交通事故处理收费标准:
重大事故负全部责任的800元,负主要责任的600元,负同等责任的400元,负次要责任的200元。
特大事故负全部责任的1000元,负主要责任的700元,负同等责任的500元,负次要责任的300元。
发生重大、特大事故,交通事故责任者逃逸的,按交通事故等级收费标准的三倍收取。
发生重大、特大事故,交通事故责任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影响交通事故调查的,按交通事故等级收费标准的二倍收取。
4、对确有实际困难、无能力缴纳交通事故处理费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可酌情减免。
交通事故处理费由缴纳入(方)在交通事故处理结案时一次缴清,逾期不缴纳的,按日增收应缴费额5%。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