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道路交通法五十三条第一款

道路交通法五十三条第一款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希望大家通过以上文章的所述都能够了解到有关于福建这个大城市的在对于酒后驾驶的量刑标准上有了相应的了解,众所周知,酒后驾车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它是对自己的一种不负责也是对于家庭和他人的一种不负责,那么希望通过看完福建省醉驾量刑标准后能够把握好自己,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