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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关于盗窃罪数额的规定

河南省关于盗窃罪数额的规定
河南省关于盗窃罪数额的规定是不是出了新规定了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和河南省公安厅联合出台了河南省关于盗窃罪数额的规定,对该省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进行了调整。《规定》规定,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为起点;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五千元为起点;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六万元为起点。《规定》同时规定,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正在办理的案件,盗窃数额未达到本规定“数额较大”标准的,属于侦查环节的应当撤销案件,属于检察环节的应当不起诉,属于审判环节的应当宣告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