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关于男女双方的权利 普法法律网 法律 1.15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男女双方经济收入及家庭事务的分配权利及责任 (一)权利。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男女双方各自的收入(物品)属各自所有,一方不得干预另一方的收入(物品)使用及分配的权利。 (二)责任。1、费用: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男方必须每月承担双方的各项公共费用,祥情见“协议内容”。2、债务:个人债务个人承担。3、特殊情况:任何一方出现疾病或发生经济困难,自身无能力支付且对方有能力支付的情况下,有责任暂代其支付,待身体恢复健康后或经济转好后,视经济情况、偿还能力及其他不确定因素协商是否偿还。 TAG标签:婚姻法 婚姻家庭法规 男女双方 婚姻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