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离婚时期房怎么样处理

离婚时期房怎么样处理
离婚时期房怎么样处理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有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依据法律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赠与所得的财产,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如果期房是用于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离婚时应原则平均分配,但应照顾相关弱势方。
如果期房是夫妻一方父母购买的并登记到出资方子女名下,该房屋应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期房是一方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到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期房由双方协商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期房可归房屋登记方名下,尚未还完的贷款属于产权登记方名下的债务。婚后增值和共同还贷部分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