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军婚离婚子女抚养

军婚离婚子女抚养

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情感联系和家庭共同生活状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结果,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然而,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此情形下,则必须动用社会公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军婚如何办理离婚


1、夫妻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

(1)由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

(2)调解无效,并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也就是说,在夫妻都是现役军人的情况下,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都必须首先进行军内调解,在拿到相关证明之后才可以和普通程序一样,去法院协议离婚或者去法院诉讼离婚。

2、夫妻一方是现役军人,军人要求离婚的

(1)军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况进行调解,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同意现役军人离婚的证明,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2)如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调解状况的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3、夫妻一方是现役军人,非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

(1)如果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2)如果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过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但出于对军婚的保护,此时离婚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原则上需要经过现役军人一方同意才行,除非是现役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当然,离婚的时候必然会涉及到夫妻财产的分割问题,此时现役军人一方的收入中就有可能涉及到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住房补贴等等,需要先区分清楚不同财产的性质,然后再来作出相应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