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应当在多长时间内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 普法法律网 法律 4.88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人民警察应当在多长时间内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经办的人民警察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当场作出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一经作出,就发生法律效力。备案的意义在于:一是为所属公安机关随时了解人民警察实施当场处罚的情况提供条件,有利于强化监督,防止随意当场处罚;二是为公安机关对日后可能发生的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提供备查的资料。 TAG标签:多长时间 人民警察 内报 诉讼仲裁 治安管理 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