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既遂的定罪标准是多少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既遂的定罪标准是多少

刑事犯罪是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并且这种反映表现的领域和强度,与一个国家社会变革的深度和广度密切相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现代犯罪的类型有很多种,刑法中对于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类型都进行了相应的分类,刑事犯罪的种类很复杂。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立案标准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既遂的定罪标准是多少”问题回复如下: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程序、工具,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

(一)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未经授权或者超越授权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功能的;

(二)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未经授权或者超越授权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控制的功能的;

(三)其他专门设计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程序、工具。

以上回答没解决问题您的问题,可以到本站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