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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工商局企业法人变更

沈阳市工商局企业法人变更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1999年6月23日修订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0号

第6条 企业法人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对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二)对企业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三)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第7条 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召开会议作出决议,而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开的,可以由半数以上的董事推选1名董事或者由出资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份表决权的股东或其委派的代表召集和主持会议,依法作出决议。


第11条 违反本规定,隐瞒真实情况,采用欺骗手段取得法定代表人资格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企业登记,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表在哪领取的这个问题已经介绍的很清楚了,到工商局领取并且填写法人变更登记表是整个变更流程的一个开始,其次就要开始对营业执照,组织代码和相关的银行信息全部都办理了变更,其实只要开始了,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第一步,后面的流程几乎都是紧跟着就办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