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建筑控制区老宅基地 普法法律网 法律 5.73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宅基地面积控制标准(一)1982年以后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面积每户控制标准为0.26(折合 173平方米)。(二)、1982年(含)以前经合法批准的老宅基地面积每户最多不超过0.4亩(折合267平方米)。 TAG标签:公路 征地拆迁 控制区 宅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