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装修申请公积金贷款办理的材料 普法法律网 法律 2.35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丽江市装修申请公积金贷款办理的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TAG标签:房产纠纷 材料 装修 公积金 丽江市 办理 房屋买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