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医疗急诊报销 普法法律网 法律 2.69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门急诊报销比例 在职员工 1.在职员工在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90%。 2.在职员工在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70%。 退休人员 1.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70%,其中15%补充医疗保险。 2.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80%,其中10%补充医疗保险。 3.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80%,其中10%补充医疗保险。 TAG标签:报销 医疗 医疗纠纷 急诊 医疗事故赔偿 杭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