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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女方随男方姓

结婚后女方随男方姓

结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兴的事情。在中国,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国家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给予争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时地法律援助,保护基于爱情而要求结合的男女的正当权利;还可以帮助指导婚姻当事人,避免因无知或受欺骗而陷于不幸的婚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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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抚养权户口随女方姓可以吗


按照我国《婚姻法》之相关规定,父母离婚,孩子判给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如果孩子归父或母一方抚养,这一方需要把户口迁出的,孩子的户口也跟随迁出,如果这方户口不动的,由另一方迁出,那么孩子的户口就不需要迁出。

(一) 如果父母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带的材料是:

1、离婚证;

2、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3、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4、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

5、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6、迁移证到入户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二) 如果父母视起诉要法院离婚的,需要准备的材料是:

1、离婚判决生效证明书;

2、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拿着户口本到迁入地办理准迁证明。

3、持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签署同意迁出意见书,在将准迁证交给迁入派出所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