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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你是否签发拘留证

行政拘留你是否签发拘留证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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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证由谁签发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0六条规定,刑事拘留的审批机关是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日常公安司法实践中,刑事拘留既可以由正职负责人审批,也可以由副职负责人审批,而其他人则无权进行刑事拘留的审批。但是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在签发拘留证时应当以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或者需要接受侦查的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在此基础之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才可以进行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