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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的解除权的消灭

租赁合同的解除权的消灭
租赁物灭失后的解除权如何行使

租赁物因可归责于承租人一方的事由而灭失、毁损的,虽然承租人对此毁损、灭失应负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此时合同如因无法实现目的而消灭,也属必然,只不过解除合同的权利在于出租人一方,承租人不得主张解除合同,而应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赔偿出租人因此受到的损害。


租赁物因可归责于出租人的事由而毁损、灭失的,出租人构成债务不履行,应对承租人负债务不履行责任,并应赔偿承租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


在出租人出现违约情形时,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还有就是在双方如果订立的是无固定期限租赁合同的,出租方也可以解除合同,但是需要提前通知承租人,如果是出租方提前收回商铺的,承租方就可以主张要求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并解除合同或者是继续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