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法六十三条第一项 普法法律网 法律 2.65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刑诉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是什么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TAG标签:治安管理 环保法 诉讼仲裁 六十 三条 第一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