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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追究谁的责任

商标侵权追究谁的责任
追究谁的责任

高空抛物和坠物的最大区别在于,坠物案件中,无法证明自己不存在侵权行为的相关人承担的是赔偿责任。而抛物案件中,无法证明自己不存在侵权行为的相关人承担的是补偿责任。坠物没有人的意识,坠落时无人知道或者不能控制。往往是旧的建筑附着物等。而抛物是有行为人故意为之,是受控制的,或者说是可以阻止危险结果发生。抛物和坠物区分的意义是,考虑赔偿责任时承担责任的轻重。

高空抛物现象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危害重重却屡见不鲜、屡禁不止,成为安全的隐患和监管的难点。高空抛物不仅是不文明行为,还涉及法律责任。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对高空抛物的法律责任作了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公民遇到高空坠物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应当立即对伤员进行救治,并报警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另外涉及到高空坠物赔偿问题认定的,如果购买了高空坠物险的可以由保险进行赔偿,如果没有保险,则可以由司法机关进行认定,一般由居民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