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如何换发 普法法律网 法律 3.14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如何换发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污损不能使用的,持证人应当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换发。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遗失的,持证人应当书面叙明理由,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补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应当在当地报纸上公告声明原证书作废。 TAG标签:运输损害 换发 所有权 损害赔偿 船舶 证书 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