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 普法法律网 法律 2.58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的内容是什么?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 TAG标签: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法规 行政诉讼法 十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