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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规定的,民法典中购房定金合同何时成

民法典中购房定金合同何时成,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中购房定金合同何时成,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中购房定金合同自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是合同订立、履行或解除的担保,本质是以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具有预先支付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