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中的精神损失费 普法法律网 法律 1.53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离婚精神损失费你好 1、男方和另一女方没有重婚也没有同居,离婚时无过错女方不能要求经济和精神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具体赔偿多少视情况而定 如有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TAG标签:离婚 离婚案 婚姻家庭 精神损失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