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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和管制的区别

羁押和管制的区别

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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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和拘留的区别


拘役与管制和行政拘留的区别是:

1、拘役与行政拘留虽然都是短期剥夺自由的强制方法,但它们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种类之一;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

(2)适用的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人。

(3)适用的机关不同。拘役由法院适用,而行政拘留则由公安机关适用.

(4)依据的法律不同。拘役的适用以刑法为依据;行政拘留的适用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为依据;

(5)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 拘役主要适用于罪行较轻、但仍需短期关押改造的犯罪分子。

2、管制也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上文对附加刑分为管制和拘役有哪些区别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根据上文我们可以知道附加刑分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附加刑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和主刑一起使用。管制属于主刑,也是一种刑法,和拘役又有一些区别,管制不对罪犯予以关押,但会限制罪犯的自由。人们如果犯罪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