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可以设立质权的权利有哪些 普法法律网 法律 8.15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民法典规定可以设立质权的权利有哪些可以设立质权的权利有以下这些:(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TAG标签:质权 司法文书 设立 民法典 诉讼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