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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赠予小三的财产能拿回来吗

丈夫赠予小三的财产能拿回来吗

传统家事纠纷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案件,如离婚、赡养、抚养、扶养、继承、分家析产等,现在已经涵盖了婚姻无效、撤销婚姻、离婚后损害责任、人身自由权、夫妻财产约定、婚生子女否认、生父确认、同居关系析产和探望权、监护权、被继承人债务清偿、遗赠抚养协议、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随着社会转型的凸显和深化,家事纠纷衍生的新类型案件呈现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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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赠予小三的财产能拿回来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知识产权的收益等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所谓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是指夫妻双方对需为家庭生活支出的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但对非需为家庭生活支出的共同财产,则需要协商一致后进行处理。因此,婚内出轨第三方,在原配不知情、不同意的情况下,将家庭共同财产,尤其是像房子之类的价值较大的财产赠送给小三的,该赠予行为属于无效行为,若原配要求返还的,小三应当返还财产,若小三拒不返还,原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强制执行
我国婚姻制度实行一夫一妻制,夫妻间有彼此忠诚的义务,应当互相尊重,法律对婚内出轨行为以及非法同居行为是不认可、不保护的,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刑事犯罪。夫妻双方对家庭共同财产共同享有共有权和平等的处分权,出轨一方擅自将夫妻共有财产赠与第三方,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共有权等合法权益。
若夫或妻一方婚内出轨,并赠送大额财产给第三者,后与原配离婚,原配仍可以向法院起诉,向小三要回属于自己的一半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