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 普法法律网 法律 9.47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企业之间借款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企业之间借款合同的效力规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司法解释中所指的“有关金融法规”,实际就是指《贷款通则》。基于上述规定,长期以来,司法实务中对企业间借款合同是一概否定其效力的,即认为企业间借款合同非法,应归于无效。 TAG标签:银行 合同 合同事务 借款 企业 合同订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