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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言还有效吗,证人没有出庭作证

证人没有出庭作证,证言还有效吗
证人没有出庭作证,证言还有效吗
证人不出庭作证,如果有正当理由,证言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但是如果无正当理由未出庭的证人以书面等方式提供的证言,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所以应当分清楚情况,并不是不出庭就不可以使用证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要求证人出庭作证,接受审判人员和当事人的询问。证人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或者人民法院调查、询问等双方当事人在场时陈述证言的,视为出庭作证。
双方当事人同意证人以其他方式作证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
无正当理由未出庭的证人以书面等方式提供的证言,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