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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教师孕产假规定

陕西教师孕产假规定
陕西教师孕产假规定的内容主要是什么?
下面为大家解答陕西教师孕产假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