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八十二 普法法律网 法律 1.5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劳动法分八十二条规定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TAG标签:工伤赔偿 劳动工伤法规 劳动法 八十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