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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承包土地转让

村委承包土地转让
土地转让

是指承包方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受让对象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


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灭失。已在非农产业就业并有比较稳定收入的农户自愿放弃承包地,一般采用这种转让方式,转让必须经发包方同意才可进行转让。


在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时要注意以下六方面:


1、流转双方签字盖章并到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备案


2、农村土地使用权是多少年,关于农村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尤其要注意转出方实际享有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人均应签字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被委托人签字。


3、注明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地点、面积、质量等级等。


4、约定流转期限、起止日期、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5、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要约定各项惠农补贴由谁享有及该份土地相应义务由谁承担。


6、约定流转土地的用途,约定双方违约责任。特别要对解除和修订合同进行约定。


前两条不用过多考虑,但后4条在签订流转合同时填写必须慎重。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本轮土地承包的最后一年。


村民要想在本村建房屋,则需要在本村购买土地使用权,只有购得土地使用权才可以合法拥有自己的房屋。首先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主要限定在本村使用,不能用于房屋的买卖。其次,转让土地使用权必须是双方同意进行的。最后,在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书需进行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备案,合法履行应有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