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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头支票行政处罚改革

空头支票行政处罚改革
想问一下现在国家空头支票行政处罚改革的问题
你好,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参照《空头支票行政处罚操作流程》(附件),制定本辖区的处罚操作流程。 空头支票的罚款,由出票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的罚款代收机构主动缴纳;逾期不缴纳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可采取下列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2.要求银行停止其签发支票;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罚款缴纳和手续费的支付 以上就是关于空头支票行政处罚改革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