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认犯罪现场笔录 普法法律网 法律 2.95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辨认犯罪现场笔录辩认笔录的证据是属于鉴定意见类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TAG标签:刑事诉讼 笔录 犯罪现场 刑事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