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诉讼法院管辖 普法法律网 法律 1.47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民间借贷诉讼管辖法院是怎么确定的你好,对于民间借贷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我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明确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根据该规定,显然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应当是出借人住所地,因此,民间借贷合同争议管辖地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约定无效情形下,出借人住所地依法取得了当然的管辖权。 TAG标签:民间 法院 管辖 借贷 债务债权 诉讼 债权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