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3章第五节 普法法律网 法律 6.99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第五节 保管委托人财产第五十三条 律师事务所可以与委托人签订书面保管协议,妥善保管委托人财产,严格履行保管协议。第五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受委托保管委托人财产时,应当将委托人财产与律师事务所的财产、律师个人财产严格分离。 TAG标签:刑法 刑法法规 刑事辩护 第五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