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单位整体回避合理吗 普法法律网 法律 1.01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刑事案件单位整体回避合理吗1.也是合理的。2.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等因与案件或案件的当事人具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可能影响刑事案件的公正处理,而不得参加办理该案的一项诉讼制度。我国的回避制度不仅适用于审判人员,而且也适用于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甚至适用于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等。 TAG标签:刑事辩护 刑事案件 刑事立案 回避 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