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审批表
填写《城镇建设用地申请审批表
用地单位交齐文件后,填写《城镇建设用地申请审批表》。
实地勘察
用地单位将《城镇建设用地申请审批表》返回地政处(科)后,地政处(科)与用地单位一起到建设用地现场实地勘察。
审核
地政处(科)对用地单位提交的文件进行审查,对具备用地条件、符合用地手续,报局领导审核。
报批
局领导审核同意后,拟文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缴纳有关费用
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地政处(科)通知用地单位按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994)第21号的规定缴纳防洪费。
属于危旧房改造和大面积开发的建设项目,还应通知用地单位按京房地字(1993)第524号和京计基字(1994)第0679号文件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预定金。
核发《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
市、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代市、区县人民政府拟文批复同意用地单位用地,并核发《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及拨地红线图。
备案
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核发《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后15日内,应将区、县政府划拨城镇建设用地批复、《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附件》及拨地红线图各一份,报送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备案。
归档、统计
整理文件成册并归档。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按季统计并报送市房屋土地管理局。
其次必须要正当的用地需求申请,当地相关部门才会进一步的审核,最后进行考察,批准,缴纳相关费用,取得土地的使用权,这些流程缺一不可,否则就会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