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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扩股程序有哪些?

增资扩股程序有哪些?
增资扩股程序有哪些?
一、程序:
(一)拟定增资扩股协议书
(二)召开股东会议,形成书面的股东会议决议;
(三)拟定章程修正案
(四)在银行设立专项的验资帐户(可能因银行而异,有的银行可能不要求设立专门的验资帐户)
(五)新增股东去银行缴款;
(六)要求开户行出具《注册资本金增资资金证明》,交会计师事务所,同时将所有股东的缴款单交会计师事务所,以出具验资报告。
(七)准备文件材料,所有资料准备齐全后交给相关工商局;
(九)办理完毕后须向地税专管员和基本户的开户行说明:
1、增资后股东的变更;
2、企业注册号的变更。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67条之规定,公司税后利润首先必须用于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比例为10%,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50%的,可以不再提取),有剩余的,方可在股东之间进行分配。分配公司利润时,经股东会决议,可将之直接转增注册资本,增加股东的出资额。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69条之规定,增加公司资本是公积金的用途之一,需要注意的是,法定公积金转为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以未分配利润、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的,除非公司章程有特殊规定,否则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7条的规定,将货币或者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投入公司,直接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