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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如何处置被拘役员工

单位如何处置被拘役员工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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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处置被拘役员工




    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根据工作人员的身份及判处刑罚的种类确定



    1、国家公务员: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应当开除公职。



    法律依据是: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7条第2款: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自2007年6月1日以后执行)



    2、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应当开除公职。



    法律依据是: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7条第2款: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54条: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给予处分,参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自2007年6月1日以后执行)



    3、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应当开除公职。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为六类(个人根据经验分类,不一定科学)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分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根据所在事业单位的性质分为



    一类事业单位:单位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类事业单位:单位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类事业单位:单位不是具有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四类事业单位: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类事业单位: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六类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工作人员



    一类 事业单位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二类、三位、四类、五类事业单位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适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六类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工作人员适用《劳动法》,一至五类系国家拨付经费的事业单位,六类系国家不核拨经费,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事业组织。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一类):被判处管制、拘役、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应当开除公职。



    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二类、三类、四类):被判处管制、拘役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可以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应当开除公职。



    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五类):被判处管制、拘役、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应当开除公职。



    法律依据是: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22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自2012年9月1日以后执行)



    关于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工作人员(六类):被判处管制、拘役、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是否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决定。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工作人员与单位)建立的是劳动合同关系,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劳动法》只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是必须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是否解除劳动合同(开除公职)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法律依据是: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3、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



    劳动部《关于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与职工发生劳动争议有关问题的复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企业员工: 被判处管制、拘役、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是否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决定。



    员工与企业(用人单位)系劳动合同关系,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劳动法》只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是必须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是否解除劳动合同(开除公职)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退休人员:分为三类,对于退休人员不存在开除或解除劳动合同,只是降低其退休待遇退休公务员,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的服刑期满可以享受退休费。



    根据 人事部对《关于对离退休的国家公务员所犯错误如何追究其政纪责任的函》的复函(人函[2001]27号),的规定,退休的公务员在任职期间或退休后触犯刑律,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自判处之日的下月起取消其退休费和其它退休待遇。据此规定,国家公务员无论是在退休前还是在退休后犯罪,只要判处了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服刑期满也不能再享受退休费,文件规定的是取消退休费和其他待遇而不是停发退休费及其他待遇。但是2007年6月1日实施的国务院《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52条的规定,不给予处分,降低或者取消相应待遇。因此退休公务员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服刑期满还是可以享受退休费的。



    我国的事业单位在处理有着拘役等法律处罚的员工时,首先根据企业自身的定性,对于普通的企业来说,只要没有国家政府,有关法律等限定外,都是根据单位领导人来决定的。只要涉及到国家单位,基本都是会被开除,永不被录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