颠覆国家政权罪处罚标准细分 普法法律网 法律 1.38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颠覆国家政权罪处罚标准细分根据本法第56条和第113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根据本法第106条规定,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罪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依照本条规定从重处罚。 TAG标签:国家 处罚 细分 刑事辩护 刑事处罚辩护 政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