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代理意见 普法法律网 法律 4.05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表见代理意见建议:再发现这种情况还是请本人签字为好。特别是本人在场的情况下,并不麻烦。如果本人不在场,一方代另一方签字,也要请他注明(代)。这样就安全一些。总的来说,因非本人签字发生纠纷的,在你的业务中虽然不多,但发生一次,就很麻烦。 对那些坚持代签的人,你就要小心了。本是个枝节问题,如果对方特较劲,很可能就有其它的不良企图。这类事,我经历过。 TAG标签:债务债权 代理 意见 债权债务 欠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