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权在毗连区内行驶哪些管制权 普法法律网 法律 1.8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我国有权在毗连区内行驶哪些管制权我国《领海及毗连区法》第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权在毗连区内;为防止和惩处在其陆地领土、内水或者领海内违反有关安全、海关、财政、卫生或者入境出境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行为行使管制权。毗连区是指沿海国领海以外毗邻领海,由沿海国对其海关、财政、卫生和移民等类事项行使管辖权的一定宽度的海洋区域。 TAG标签:刑事辩护 管制权 我国 毗连区 行驶 有权 刑事处罚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