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小便利店的转让合同应怎么签

小便利店的转让合同应怎么签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小便利店的转让合同应怎么签
1、小便利店转让合同需要写明:转让方(甲方)其个人基本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其个人基本信息。然后写明, 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即写转让的具体事宜,注意写明转让费。最后签字写日期。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