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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被告上诉状怎么写,一审判决不服

一审判决不服,多个被告上诉状怎么写
一审判决不服多个被告上诉状
房屋买卖,一审判决不服多个被告上诉状如下,反诉人(本诉被告):无锡市××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被反诉人(本诉原告):江苏YKL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对贵院受理的(20××)苏0××2民初字第3××2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无锡市××贸易有限公司提起反诉。

反诉请求:

1、 请求判令被反诉人立即向反诉人支付货款¥158665.91元以及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自2016年1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158665.91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计算);

2、 请求判令被反诉人承担违约金¥60000元;

3、 请求判令被反诉人承担反诉人律师费损失¥16000元;

4、 本诉及反诉的诉讼费均由被反诉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被反诉人江苏YKL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依据2015年与反诉人无锡市××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的《主购货协议》,认为反诉人单方解除合同,构成违约,要求反诉人承担6万元违约金。反诉人认为与事实不符。

一、被反诉人与其关联公司组成YKL总部,彼此间法人人格混同,被反诉人作为YKL总部的代表对外签署《主购货协议》,反诉人有权向被反诉人主张YKL总部拖欠的货款。

YKL总部先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4个法人:

1、 2014年8月14日,被反诉人江苏YKL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YKL1号)工商注册而成立,股东顾××兼法定代表人,2015年7月9日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许××;

2、 2015年7月9日,江苏YKL超市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YKL2号)进行工商注册而成立,股东顾××兼法定代表人,2016年3月24日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单××;

3、 2004 年5月27日,宜兴市YKL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YKL3号)工商注册而成立,法定代表人兼股东为王××,2015年1月23日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周××;

4、 2007年4月11日,宜兴市YKL自选商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YKL4号)工商注销登记,法定代表人为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