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同类营业该判几年 普法法律网 法律 8.92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该判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TAG标签:非法经营 营业 同类 该判 刑事处罚辩护 刑事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