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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与生育津贴

生育险与生育津贴

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情感联系和家庭共同生活状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结果,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然而,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此情形下,则必须动用社会公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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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如何办理生育保险与生育津贴?

北京关于生育保险与生育津贴的办理流程如下:生育保险包括生育津贴和相关的医疗费用,(一)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材料:  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蓝)  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红、街道发)  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或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医院诊断证明书  原始收费凭证  医疗费用明细单、处方  (2)流程:  收集所有材料,3个月内报单位报销经办岗-单位填写《生育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票据按医疗报销样子粘贴在审批表后,到社保报销-单位将报销费用发放到个人  (二)生育津贴及晚育津贴待遇材料[交人事]:  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红、街道发)  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或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医院诊断证明书  结婚证  (2)流程:  收集四证(原件和复印件),3个月内报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填写《生表一》-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人力资源部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女方单位报社保申报-到帐后发还本人。